华商储备商品交易所有国家储备糖、肉交易企业1300余家,保存大量企业营业执照等各种证件的复印件和电子扫描件,这些都是企业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的无形资产和信誉保证,为确保企业信息和交易信息的安全,避免和防范法律风险,根据《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》(试行)以及相关规定,结合实际情况,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 适用范围
全体员工
二、 信息分类
1、纸质信息:交易企业提供的营业执照等证件的传真,企业情况登记表等纸质信息。
2、交易企业发送的营业执照等证件的电子扫描件,交易系统内企业信息以及交易结果等。
三、 保密原则
保密工作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,注意保密法规学习和教育,掌握好尺度,按照合法、适度的原则,做到既保守秘密,又有利于促进公司工作的开展。 每一名员工都要牢固树立保密观念,养成保密习惯,严格执行保密制度,杜绝一切失密、泄密的行为。
按照中粮集团的要求,在岗人员已经全部签订《中粮集团保密承诺书》。
四、 保密条款
1、新申请交易资格的企业信息大多发送到会员部邮箱,会员部应严格把控邮箱安全,设定密级较高的邮箱密码,确保会员部邮箱内信息安全。
2、来现场办理交易资质的企业信息,会员部应由专人管理,提交的信息应及时录入交易系统,纸质材料及时归档封锁,确保交易企业纸质信息不外泄。废弃材料应当及时销毁。
3、与交易系统操作有关的部室,不得系统内企业信息泄露给其他人员,将交易期间,相关部室不得将参加交易企业数量、保证金、交易结果等情况向外泄露。
4、上级或相关部门需查阅交易企业信息时,需做好信息查阅登记,并报上级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。